个人合伙对内民事责任指什么?
个人合伙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出资方式缴付自己出资,即违反出资协议,就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若给其造成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赔偿责任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收益均为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如果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将该利益或财产退还合伙企业;若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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